川普在社群媒体上表示,拜登(Joe Biden)以自动签名机签署的文件大约占了92%,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我在此撤销所有行政命令,以及任何不是由『贪腐乔拜登』(Crodoed Joe Biden)亲自签署的文件,因为操作自动签名机的人是非法行事」。
川普强调,82岁卸任的拜登使用这套系统,证明他任内心智上无行为能力,且无法掌控白宫,即便过去多位总统都曾使用过各种自动签名系统。
司法部2005年表示,总统无需亲手签署法案,可指示官员「将总统的签名附加于这类法案上,例如透过自动签名机」,欧巴马(Barack Obama)2011年成为第一位人在欧洲期间以自动签名机签署法案的总统。
外媒报导,自动签名机早在杜鲁门时期(1945-1953)就开始采用,小布希任内更曾要求司法部评估自动签名是否合宪,最后认定合法,不过他自己为了避免被质疑,决定全部亲签。继任的欧巴马甚至川普本人,都曾在不同场合用自动签名机代劳。
川普承认任内有时也会使用自动签名机,不过仅限于慰问信等较不重要的一般信函,而像赦免令、行政命令及法案等重要文件,他一律坚持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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