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甜甜》的诞生是在1970年代,当时日本少女漫画以校园恋爱为主流,「讲谈社」想打破传统引领新潮流,打造不只是恋爱,还带有文学气质、刻划普世情感的巨作,并融合西洋风格及日本叙事技巧,负责的编辑找来漫画家五十岚优美子及小说作家名木田惠子,名木田惠子并为此取了笔名水木杏子,2人联手创作,水木杏子负责剧情设计及故事走向,她受西洋文学影响,在失去双亲的童年体会到人生的艰辛,她笔下的小甜甜在孤儿院成长勇敢善良,是她真实生活中的投射。而五十岚优美子画技成熟,她擅长画大眼睛的可爱小甜甜,搭配蕾丝欧风洋装,在视觉上华丽吸睛,作品一推出就大卖,也种下了之后因利益失和的种子。
2人合作连载《小甜甜》4年,当年写下多个纪录,是日本漫画史上第一个初版就印百万册的漫画单行本,小甜甜玩偶1年就能卖200万个,光玩偶收入就超过80亿日元,换算现在币值约153.9亿日元,文具上也都印上小甜甜的模样,她还红到国外去,法国、印尼都掀起《小甜甜》潮流。

但在《小甜甜》大成功后,牵涉利益庞大,本来2位作者中间有出版社帮忙沟通协调,但五十岚鼓吹水木解约,她说讲谈社不打算继续开发《小甜甜》相关产品,并说有其他公司想重制《小甜甜》动画等,建议水木跟讲谈社中止合作,水木因为信任战友听她的,2人重新签订了一份合约,今后《小甜甜》授权须经2人一起同意,也少了中间人的监督及仲裁。
但新合约中却有争议条款,如产品只使用插图,收入分配五十岚占80%,水木只能拿20%,而且五十岚开始在未经水木同意下,授权广告公司开发《小甜甜》商品,也以她个人名义成立公司在香港谈版权,发行各式商品,水木被瞒骗很久才发现,她追问五十岚,五十岚不但没道歉,并宣布单方面解除2人合约,2人为了《小甜甜》闹上法院。
五十岚方面为了独占《小甜甜》的收益,表示水木杏子不能算原作者,称小说只是草稿,真正创作是漫画本身,角色设计、人物长相、故事节奏都是漫画完成才成立的,认为她才是唯一作者,全面否定水木的创作身分及贡献,对她伤害极深,由于日本漫画界不乏这种漫画家及作家联手创作模式,此一版权官司结果也深受注目,会影响日本动漫界的发展。
后来日本法院判水木杏子胜诉,法院指《小甜甜》是根据小说手稿改编而成,是属于小说与漫画的二次创作关系,水木的原作身分不容否认,并禁止五十岚单方面销售《小甜甜》商品,要她赔偿水木之前的损失,当时五十岚侵权卖出的《小甜甜》商品高达8亿日元,她分得2600万日元。
但五十岚虽然三审皆败诉,仍继续画神似《小甜甜》的角色赚钱,水木本来想在透过法院厘清著作权后,为了《小甜甜》的长远发展,继续与五十岚合作,但五十岚的作法摧毁了这种可能,造成《小甜甜》在无法同时获得2位作者授权下,被封印至今,是无数观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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