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税捐处指出,部分因房屋税2.0新制系统设定问题,造成自住房屋所属的地上停车空间,被改以非自住住家用税率(2%)计算,约5万户受影响。大部分税额略为增加100至200元,极少部分因地上停车空间规划可能增加千余元。

为保障纳税义务人权益,台北市税处预计今年5月下旬陆续重新寄送更正后税单,并同步展延缴纳期间至6月30日(以实际税单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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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次长李庆华今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指出,台北市因为在自住和非自住房屋之间,资料转换过程发生问题,他们有发现一些差异,目前大概预估算有5万份,台北市税捐处已重新印制税单,呼吁纳税义务人暂时不要缴纳,已缴的也会退税,也会给予延期。

李庆华另表示,新北市反映的问题,这部分一开始开征时就发现问题,财政部与各地方政府商议后取得共识,考量自住条件须设籍并向税捐稽征处申报,所以将原本申报期限3月24日,延长至6月2日为止,都可以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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