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今召开第1759次委员会议,公平会表示台北市水池水塔协会于97年筹备期间,由同业提议订定建议价格,并于正式成立后,即在网站公告建议价格表,供会员及消费者浏览参考。

公平会调查发现,104年8月该协会又重新刊登建议价格表,但未调整内容;105年更将建议价格表提供给台北市清洁服务商业同业公会且刊登于该公会网站。

公平会表示,台北市水池水塔协会虽主张是为减少消费争议,因而订定建议价格表,该价格仅为参考性质并无强制力等,但据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会员会以台北市水池水塔协会所订的建议价格表,作为订价的比较基础。

此外,公平会调查发现,之后又透过台北市清洁服务公会转载,进一步增加该建议价格表的可见度及影响性,于市场上已成为业者订价参考的基准点,影响相关业者订价决策,有悖市场竞争机制,足以影响市场供需功能,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禁止事业为联合行为之规定。

公平会考量台北市水池水塔协会的会务已停顿多年,且会员持续流失,该建议价格表自97年订定后未再增修,该协会受调查后已撤下建议价格表等情形,因此决议予以警示而未开罚。

公平会提醒,事业不得为联合行为,包括共同决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产量、交易对象或交易地区等。事业团体也应避免从事价格协议或订定建议价格,即使以「建议」名义,仍可能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当限制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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