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赋税署说明,今年11月1日开征的地价税,是征收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地价税额,依土地税法规定以8月31日地政机关土地登记簿所载的所有权人为纳税义务人,并以纳税义务人在同一直辖市或县(市)辖区内的地价总额计征,填发1张缴款书。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因今年未调整公告地价,今年的地价税是按113年申报地价计征,全国地价税开征户数约924万户,税额约986亿元,与113年开征户数约912万户,税额约990亿元相较,开征户数增加约12万户,成长约1.34%,但税额减少约4亿元,衰退约0.42%,主要原因是纳税义务人土地所有权变动及使用情形变动所致。
为利税款缴纳,财政部提供多元缴税管道,纳税义务人可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税额在新台币3万元以下者,可至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或透过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帐户及电子支付帐户等方式缴税。
另外,还可使用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连结至网路缴税服务网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过开办行动支付工具缴税服务业者之APP进行缴税。各项缴税方式作业细节可参阅缴款书上缴纳说明,或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服务」项下「电子申报缴税服务」查阅。
财政部表示,纳税义务人对地价税缴款书所载税额如有疑问,或尚未收到缴款书者,请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也可登入「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入口网」(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凭证、已注册健保卡及密码,或行动自然人凭证(TW FidO),线上查缴税款。该署特别提醒,切勿点选来路不明之连结,以免上当受骗。
财政部赋税署提醒,已办理与金融机构或邮政机构约定以存款帐户转帐缴税之纳税义务人,应于缴纳期间截止日,也就是今年12月1日,在帐户内预留足额的存款,以备提兑。稽征机关不会以电话要求确认存款帐户余额,请务必小心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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