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导,林敏蕊通过交友平台认识一名43岁男网友后,与对方于3月18日相约见面,两人先去酒吧喝酒,然后去饭店开房间做爱,过程中她欣然同意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男网友只当这是熟男魅力成功带来的一夜情,结果林敏蕊是出来卖淫的,做爱后要求男网友支付1200新加坡币。

男网友先是傻眼拒绝,后来打算付钱了事,但要求林女把价格降到500新加坡币(约1.2万元台币)。林女则坚持不降价,并且不断辱骂男网友,扬言再不付钱就报警告他性侵,之后真的打电话报案,并恐吓男网友「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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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跟林女的想像完全不一样,她向警方控诉自己喝醉后被男网友性侵,员警立即去饭店调阅监视器画面,直接打脸林女的说法。她之后坦言是因为要不到1200新加坡币,所以报警宣称被对方性侵。

林女9月1日出庭时,承认给假口供和触犯防止骚扰法令,被法官下令暂时进行缓刑监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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