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法官的判决理由中,「国家安全、个人安全、土地与粮食安全等考量。」优于让中国公民自由购买美国房地产。
路透社报导,亚特兰大的美国第11巡回上诉法院以2比1通过这项裁定,有可能鼓励其他州仿效采用类似的「外国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s)。这类法律在一个世纪前相当普遍,但后来逐渐被废止。目前已有超过30州通过或提出限制外国人持有不动产的法案。
中央社报导,第11巡回法院指出,以美国民权联盟(ACLU)为代表的4名中国公民不具法律地位可就佛州2023年颁布的法律提起诉讼,因为这项法律仅适用「居住于中国」的人,而这4人已在佛州居住多年。
法院也驳回另一项指控,这项指控称要求中国公民向州政府登记名下房产的条文,与联邦外资投资法相互冲突,并且是出于对中国人及亚裔的种族偏见。
法官勒克(Robert Luck)在判决书中指出:「国家安全、个人安全、土地与粮食安全等考量,促成这项法律的制定。」
共和党籍佛州检察长阿斯麦尔(James Uthmeier)办公室尚未回应置评请求。
美国民权联盟律师高斯基(Ashley Gorski)发表声明说:「尽管今天的裁定令人失望,我们将继续对抗这类基于国籍与种族地位而针对移民的法律。」
去年,第11巡回上诉法院的另一个合议庭暂时禁止佛州执行这项法律,等待上诉结果出炉。
这项法律禁止「居住于中国」且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个人,在佛州购买任何房地产或土地。不过,持有非观光签证或已获庇护资格者,可购买一笔不超过两英亩、且距离任何军事设施至少约8公里的住宅用地。
佛州共和党籍州长迪尚特(Ron DeSantis)2023年签署此法时表示,这将有助于保护美国人免受「中国共产党影响力」的渗透。
本案由川普任命的两位巡回法官勒克与拉哥亚(Barbara Lagoa)共同做出多数意见。
由民主党前总统柯林顿(Bill Clinton)任命的法官威尔森(Charles Wilson)持反对意见。
对于这项裁决,买不起美国房产与中国房产的中国小粉红网友纷纷叫好,称美国法官判的好,「这佛州法官多英明啊」、「这是好事啊」。更称,美国法官阻断了非富即坏中国公民的向外转移财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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