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豪提及,水利处与抽水站员工协议的正常工时为每日10小时,第11至12小时属延长工时,依法应给付加班费,然而水利处直到2023年11月以前,竟完全未给付这部分加班费,明显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4条,台北市劳动局也已于今年1月裁定违法。

然而,水利处发布新闻稿说明,目前已启动清查作业,但进度缓慢,耗时2个月仅清查出2020年受影响人数为163人,金额约190万元,距离总欠款1.37亿仍相去甚远。

水利处长张凯尧澄清,现粗估积欠金额为2000万元,由于劳动规范的调整,回朔近5年加班费差额总数,考量换班、请假等情形计算过程较繁杂,包括已离职人员也会一并通知,从今(2025年)度预算支应,预计每两个月完成一年份的返还作业,最晚至年底才能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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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水利处新闻稿也提及,主因是加班费计算基准不同所致,以往抽水站轮班人员加班费的计算基准,是依照2017年4月26日第4届第7次劳资会议决议方式计算,但此计算方式与「劳动基准法」24条相较,按月发放的金额,有部分月份加班费给付优于该法规定,才会出现加班费给付不足的月份,所以产生差额须补发情形。

台北市水利处长张凯尧表示,约2000万元的加班费将于年底前补发完毕。非现场画面/记者张彩茜摄
台北市水利处长张凯尧表示,约2000万元的加班费将于年底前补发完毕。非现场画面/记者张彩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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