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士科地上权契约内容,若辉达欲取得地上权,需待新寿兴建完成并取得使用执照后,再经市府同意办理移转,才得以成立;这条路意味市府与辉达可直接建立50年合作关系,对台北招商与国际伙伴关系都是强而有力的背书。
另一种情况则是,新寿依契约第4.5.3条,将建物「部分或全部」租赁、借贷或委托经营给第三人(即辉达),此举不需市府同意,也不涉及契约变更。游淑慧指出,此模式虽合法,却恐让市府在辉达进驻后的合作中「变成间接关系」,仅剩行政支援角色,辉达与市府的合作深度将打折。
产发局长陈俊安证实两种路径皆可行,并坦言:「若能直接对接辉达,横向行政协调会更顺畅。」
游淑慧则呼吁,北市府应全力提供行政协助,促使合作朝向更长期、稳定的结构发展,真正让辉达「根留台北」、带动整体产业与就业效益。


延伸閱讀:黄仁勋宣布辉达总部

热爆!南部「这些地方」飙36°C周日变天 周末炎热、雷雨、锋面一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