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今(19日)表示,继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加重未停让行人罚则修正施行后,死亡人数由380人减少至366人,显示有改善道安成效,但行人死亡案件中,有83人因「车辆未依规定停让行人先行」约占2成。
为遏止驾驶人侥幸心态,减少行人事故发生,交通部与内政部修订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在母法授权法定罚锾额度范围内,将调高致人伤亡起罚金额,致人轻伤罚锾金额由7200元提高至1万8000元,致人重伤或死亡将一律以最高额度罚锾3万6000元,并将自今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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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补充说明,人本交通理念已成为全民共识,将持续推动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含扩大停止线与行人穿越线之间的距离,于人流密集的路口设置行人庇护岛,以及专用行人号志及绿灯早开让行人优先通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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