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新法上路逾2年,今年首波2业者14品项加热烟有条件过审。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昨天公布,其中1业者的8烟柱品项、3载具,已完成最后上市前文件核定,最快10月11日可上市贩售。

国内先前有不少民众从海外携带加热烟入境遭罚案例,依据国健署规范,通过核定的8烟柱品项、3载具在实际上市之后,民众可从海外携带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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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务必注意,未经国内核准通过的加热烟及其组合元件,仍不得携带入境。」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烟害防制组长罗素英今天告诉媒体,违者将处新台币5万元至500万元罚锾;至于已核准品项的入境数量规范,仍需与财政部协调,待确认后会对外说明。

她也强调,尽管目前已有2家业者申请案获有条件通过,第1家业者8品项将于10月11日生效,上市时间须依业者备妥包装标示、税捐等法定程序而定。

此外,各界关注何时公布禁止加味烟草案,罗素英重申,持续研议中,尚无公告时程;未来一旦公告,将一体适用所有烟品,例如禁止薄荷口味,无论纸烟、加热烟等都不可添加。(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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