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16日)表示,捷运建设本属地方自治范畴,中央对地方捷运建设系属补助性质,但因涉及庞大经费与跨域交通效益,交通部仍依「中央对直辖市及县(市)政府补助办法」酌予补助,协助地方推动大众运输发展。依统计资料显示,交通部历年来协助地方捷运建设计划已补助达6570亿余元,其中台北市获得的补助3155亿余元最高,占48.02%。

「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后,中央补助地方建设财源减少,交通部115年度可分配予地方捷运建设之补助经费仅约90余亿元,在整体资源受限情况下,各地方政府所提捷运建设计划的补助额度均需依实际需求调整缩减,其中高雄市减少金额112.72亿元最高,另台中捷运蓝线计划尚在设计作业中,依合理执行进度,行政院初核中央补助款1.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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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强调,中央过去给地方许多协助,但在「财政收支划分法」实施后,地方财政状况好许多,以台中为例每年将增加295亿元,因此呼吁地方应该要扛起更多的责任。期待中央与地方携手推动捷运建设与发展,共同提升都市运输能量与品质,促进城乡均衡,改善公共运输环境,并呼应国家长期永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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