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管处发言人郑大川表示,新寿于2023年即取得T17、T18的建筑执照,今年10月9日再取得连续壁的杂项执照,但至今「仍未申报开工」。他指出,该公司若举办典礼不涉实质施工并不违法,但若有实际进行开挖、倒钩或连续壁施作等行为,将涉及违反《建筑法》。
郑大川说明,所谓「实质开工」是指进行基础工程、地下室开挖或连续壁施工等行为,若未申报即开工,建管处可依《建筑法》第56条及第187条裁处9000元罚锾,并勒令停工、补办手续。
至于罚锾上限,郑大川指出仍须依裁罚基准细节判定,但强调目前派员现勘后发现,现场尚未有施工迹象,「目前并没有实质开工情形」。
郑大川也说,新寿在去年取得建照后,于今年申报开工,但仍须完成放样勘验后,才能进行实质动工;至于10月9日核发的连续壁杂项执照,仍须于6个月内完成开工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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