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销售万圣节应景商品种类多元,包含提篮、袋包、饰品、玩具等,不少消费者只看款式或价格,忽略商品是否有完整标示。
经发局长盛筱蓉表示,依规定,万圣节造型提篮、袋包、饰品等商品须符合「商品标示法」,而装扮玩具则要遵循「玩具商品标示基准」规范。盛筱蓉强调,商品标示完整与否关系到消费者权益,呼吁业者务必依法标示,消费者也应慎选标示完整的商品。
经发局指出,本次专案总计抽查400件商品,其中80件标示不合格,不合格主因为商品本身未有任何中文标示,经发局在此提醒,市售常见万圣节造型提篮、袋包、饰品等商品应标示「商品名称、制造商或进口商 (名称、地址、电话)、原产地、主要成份或材料、制造年月、净重、容量、数量或度量」等资讯;玩具类商品应标示「商品名称、制造商或进口商 (名称、地址、电话)、原产地、主要成份或材料、适用之年龄、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项、警告标示」等资讯。
经发局说,针对本次抽查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已依「商品标示法」、「玩具商品标示基准」等规定,立即要求业者下架并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将依法裁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锾,严重者将公告业者名称。
经发局呼吁,商品标示是商品的身分证,民众在购买商品时,应留意商品是否有完整中文标示,拒绝购买来路不明、标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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