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于泰国皇家警察总署网路犯罪侦查总局,于清迈查获由马来西亚及泰籍犯嫌操控的洗钱水房,经初步检视事证发现似有在台据点,经刑事局驻泰国联络组密切交换双方情资,由刑事局追查在台水房。

经专案人员逾月跟监调查,锁定高雄市1处水房,去年1月持搜索票前往攻坚,拘提工程师林男、水房管理干部王男及水房员工等10人。经检视现场查扣电脑、工作手机等相关证物,该水房以泰国、日本及越南人头帐户,协助泰国、日本及越南赌博、娱乐城网站进行操作泰铢、日圆、越南盾之「入金」、「出金」、「上分」、「出款」等业务。

警方查出,该水房与诈欺集团配合从事洗钱工作,并从中抽取手续费,从该集团平台及帐册资料显示,2024年1月8日查获前半年,疑透过虚拟货币洗钱新台币153亿9千多万元,共获利1亿8476万余元。

本案经持续溯源侦查,锁定幕后主嫌孙男,警方去年10月于高雄市及台中市等处执行同步搜索,拘提孙男等人到案,查扣泰达币95万9433颗、以太币4.532颗、各国货币、冷钱包2个及电脑2台等证物。
刑事局呼吁,跨国诈欺与洗钱犯罪已成为全球关注焦点,各国执法机关正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此类犯罪。警方呼吁国人切勿心存侥幸,参与电信诈骗或洗钱活动,否则将面临《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及加重诈欺罪等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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