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书指出,今年1月间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庄姓副主委等人,为求在10天内募得罢免立委林俊宪、王定宇各3000份罢免案提议人连署,认为以公开摆摊或联系亲友招募难已在期限内完成,加上当时春节将至,于是先行以公务电脑从国民党党籍系统下载名册,再统整原有纸本名册,整理出党员名单。
检方调查发现,庄男与洪姓书记长、刘姓、黄姓总干事、施姓、林姓执行长、王姓、刘姓书记、陈姓秘书、胡姓罢免案领衔人及其林姓友人等11人,在未经同意下,迳自将党员名单及其出生日期、身分证、户籍地址等资料擅自填写在2民进党立委罢免案提议人名册,并在「签名及盖章栏」伪造党员签名后提交中选会。
检方表示,庄男等人冒用党员名义提议罢免立委,涉犯刑法中行使伪造私文书及个人资料保护法中「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等罪嫌,依法对庄男等11人提起公诉,另外还有干部、党工及其亲友等37人亦涉同罪,考量并非核心成员,念及亲友情谊等因素协助抄写名册,犯后坦承行为,均为缓起诉处分,须缴交1万到10万元不等处分金,并参与地检署举办之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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