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中可以看到,在黄姓驾驶的车抵达行穿线前,前方已有两三辆车陆续开过,直到黄姓驾驶的车辆到达,他停车并询问行人「要过马路?」副座女乘客则说「继续停」,直到女行人挥手请车辆继续前行后,黄男才继续往前开。

5月12日黄男检附相关影片上网检举,但警方回应「不予举发」让他相当困惑,毕竟画面明显看到多部车辆未停车礼让。

对此清水分局回应,5月12日接获民众检举5月10日11时33分,在清水区中山路90号前,车辆未礼让行人交通违规案,经本分局检视该影像档,画面中行人一开始即站于路中,因本案无法确认行人明确要过马路,且尚难判定左方汽车未停让,避免造成疑义,不予举发。

警方呼吁,,行人欲穿越闪光黄灯路口时,应注意左右来车安全通过;另驾驶行经闪黄灯路口应减速慢行。如遇行人明确穿越行人穿越道时,应停让行人优先,如驾驶人违反规定,依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44 条「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可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黄男开车路过清水高中前,却看著一辆辆车没礼让行人迳自开过,检附影片检举,却获得警方回复不予举发。翻摄画面
黄男开车路过清水高中前,却看著一辆辆车没礼让行人迳自开过,检附影片检举,却获得警方回复不予举发。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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