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说,(双方)一开始就是买卖关系,那就没什么感情好谈,人家也没要跟妳谈感情,只是要舒压。怀孕了,大老板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流掉,一个是生下来。依此案先前发展,(女方)生下来的话,就是一年给200万元,给到小孩20岁,也确实给了几年,如果没什么变故,应该可以给到22岁没问题。

林智群指出,女方要求一次拿4000万元,等同20年的钱,觉得自己小孩应该获得跟正宫小孩一样的待遇,搞到人家赶人。「看起来是女生没遵守行规呢!明明是买卖不该谈感情,谈了感情,生了小孩,想一次拿4000万元」他质疑,小孩需要一次用那么多钱吗?原来生小孩也是一笔买卖?,明明就是买卖关系,却自以为自己小孩应该过上正宫小孩的生活?王文洋算是吃到坏粿了。

林智群进一步说,就算是上法院,法院了不起一个月判给3万、10万扶养费,王文洋承诺的每年200万元,其实已经高于法院判给行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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