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认为,依照宪判8号(死刑释宪案)要对被告的更生教化做鉴定,原审未对李鸿渊进行鉴定有疏漏,因此撤销,此外,对于数个杀人罪,应逐一就每次的犯行各别量刑,原审未精致化各罪将各罪逐一量刑而有违误,另最高法院承审庭也提出对于接连杀数人的杀人罪,应依被告各犯行恶性逐次渐层化增高,并个别精致化量刑,以供事实审遵循。
李鸿渊一审被依杀人罪判处1个无期徒刑 (枪杀被害人赖志卿);3个死刑、均褫夺公权终身(枪杀被害人刘庆杉、赖彦妤及张嘉琦);1个有期徒刑13年(枪杀被害人赖敏男未遂)。李鸿渊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后,除枪杀刘庆杉部分,因认原审就法律适用尚欠允当,予以撤销改判,但仍处以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其余部分均上诉驳回。
台中高分院2023年12月判决指出,李鸿渊(56岁)于2013年任职康建公司,2014年被控攻击公司洪姓课长,被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虽获判无罪,但李认为董事长赖敏男(82岁)等人作证对他不利,因此心生怨恨。
李鸿渊于是在2019年间,透过好友赖裕隆向绰号「阿俊」的男子陆续购买3把非制式手枪、200多发各式子弹,其中1把还配备灭音管,2022年7月14日下午,李男持枪闯进康建公司,先在外面的工寮控制园艺课长刘庆杉(60岁)及赖敏男胞弟赖鋕卿(70岁),先后持枪抵住赖男右鼻侧、刘左前额各开1枪,2人当场死亡。

李鸿渊枪杀2人后闯入公司,持枪将刘姓厂长等4人关入厕所,再尾随赖敏男女儿赖彦妤(40岁)进入办公室,持枪抵住赖女前额开枪,女会计张嘉绮(45岁)入内查看也被近距离射杀。赖敏男见状与李拉扯,转身逃跑时被李男连开2枪,其中1枪击中头部倒地,所幸子弹未打中要害,送医后救回,他也是这起枪击案中的唯一生还者。
李鸿渊行凶后逃离康建公司到台中,藏匿在赖裕隆工作的养生会馆,隔天就被警方逮捕。南投地检署2022年8月30日依杀人、枪砲等罪起诉李鸿渊并求处死刑;另依枪砲、藏匿人犯等罪起诉赖裕隆,赖男于2023年1月一审被判刑4年2月。李鸿渊则被南投地院依杀人罪判1个无期徒刑、3个死刑,枪击赖敏男重伤部分则判13年,持有改造手枪各判6年、8年,并科罚金35万元,合并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再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去年3月对李鸿渊被判无期徒刑、枪砲等判刑部分先行定谳,并将死刑部分送司法院宪法法庭释宪。宪法法庭去年9月间作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后,限缩死刑适用范围。最高法院根据该判决意旨,认为死刑判决须鉴定被告更生教化可能性,但李鸿渊并未鉴定,又李男犯下数个杀人罪,应逐一各别量刑,原审未各别量刑,因此撤销死刑判决,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