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日前获报,指称李安锦成立诈团,并以「假检警」、「假投资」等手法诈骗民众,还在媒体及网路刊登征才广告招揽需要用钱的民众,以每月数万元报酬为诱因,以他们名义申办多家投资公司,再以公司名义开设公司帐户,李男共招来7名人头公司负责人,并安排他们在据点吃住,好集中管理。检警查出,该诈团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间,以投资股票证保证获取高利,诱骗16人投资,共骗得超过7450万元,认定李男等诈团成员涉嫌违反加重诈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
北检今年4月23日指挥刑事局、新北市刑大共兵分22路赴新北、桃园、嘉义等地搜索集团的车手、收水手、监控手、人头负责人等住处,以及水房、人头负责人集中据点等,并拘提李男等12人、约谈6被告及11证人,讯后声押禁见李男等11人。
检方起诉指出,李男等人诈骗金额达7450万元,且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或赔偿,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且制定人头负责人银行开户应对教战手则、侦讯教战手删,增加检警查缉难度,其中对李男等3名首谋及郑姓司机等人,建请法院对其涉犯《刑法》加重诈欺取财罪求刑2年、另涉犯违反《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求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