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表示,20日晚间7时17分,该名男子进入店内购物,当时店内客人很多,男子在店内待了10多分钟,拿了一大堆东西放满了购物篮,然后双手先拿了6瓶啤酒、4包洋烟、多包巧克力,表示小孩子肚子饿了,要先拿给小孩吃,并请店家把东西都装箱,他再开车过来载。
没想到,店家等了许久一直等不到该名男子回来付钱,调阅监视器才发现他是骑机车从铜锣工业区方向过来,得手后又骑车离开,根本没有开车。虽然损失金额不大,但店家认为这名男子利用小孩的名义犯案,令商家丧失对顾客的信任,怒将他行骗画面上传脸书「苗栗大小事」,并请大家注意不要被骗。
苗栗警分局表示,根据店家提供的监视器画面,已掌握邱姓男子(42岁)涉案,将通知其到案说明并依诈欺罪嫌侦办。
苗栗警分局提醒民众,诈欺行为属非告诉乃论案件,无论诈欺财物价值多寡,只有要犯意与行动,就算事后已支付价金或与商家达成和解,仍构成刑法的诈欺罪,警方一旦知悉皆依法搜证调查,并移送侦审机关,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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