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大队表示,吕姓男子(49岁)今天中午11时38分驾驶小客车行经国道1号北向44.6公里桃园路段,发现车辆有异状,赶紧停靠避车弯,车辆随后就起火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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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消获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封闭路肩由消防人员抢救,所幸吕男及时发现车辆异赶紧将车停下,立即与车上1名乘客下车逃生,未受到伤害也未波及其他车辆,详细的起火原因仍待警消进一步鉴识。
警方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上路前应确实检查车辆,避免因车辆机件损坏,造成行车危险,发现车辆有异状,应启亮方向灯并注意后方来车,渐进式滑离车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车辆无法滑离车道时,应显示危险警示灯,并于后方100公尺以上摆放故障标志,人员尽速下车面向来车,退到护栏外或安全处所待援,并利用1968APP警政报案功能向国道警方报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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