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谅上午近10时30分抵达高院,他迅速进入法庭未发一语。庭后,他离开高院时,对于记者问他是否担心戴电子脚环,他仅面带微笑著回说,「不担心,有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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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仲谅的澄清湖案上诉高院后,他向高院声请7月3次变更手机报到地点,法官今早传他讯问,庭讯时,他的律师表示,辜仲谅7月9-10日要带小孩到南投家庭旅游、17-19日要在高雄参加他也是创办之一的高尔夫球赛,24-25日在台南参加U12棒球赛,因此声请这3次变更手机报到地点,另外,他一直住在北市中山北路7段住处,但原审裁定限制住居在中山北路6段的户籍地(老家),因老家在整修无法居住,报到也不方便,因此一并声请变更。

对于辜仲谅声请变更每天报到的住居所,法官质疑,为何在当时没向原审法官说明,也没提相关证据资料证明中山北路的房屋在整修不能住?况且也有笔录,为何之前对此没有向法官说明要变更?对此,辜仲谅表示,记得在原审时有跟法官说过。律师则表示,变更住居所及报到地点的相关证据会在3天内陈报。

检察官则表示,辜仲谅与律师只是口头说目前居住在北市中山北路7段,但没有相关证据资料如权状、管理费收据等,是否属实有待厘清,且辜在原审没说明,直到高院才声请变更,令人质疑。

至于辜仲谅因活动或行程声请短期变更手机报到地点,检方认为,辜仲谅是公众人物,活动频繁,建议高院增加电子手环或脚环的科控装置,就可以随时掌握辜仲谅的行踪轨迹。

辜仲谅应法官要求说明指出,家庭活动是带小孩到南投旅游有点距离,不可能每天早上报到后再去南投,请求法官放他几天假,另到高雄参加高尔夫球比赛是很早就报名,这个比赛已持续很多年,自己也是创办人之一,每年有2次半年赛与总年赛,参加比赛的大都是企业界,才会请求法官准许参加比赛。至于U12棒球赛,因本身是棒协理事长,也请法官准许他参加开幕及晚宴。

法官表示,检方建议戴脚环,仍有待合议庭评议后裁定,最后,法官再问辜仲谅对于戴脚环有何意见,辜仲谅只说,若戴脚环就不会参加声请变更报到的活动,因为有太多外宾,真的不能看也不方便。律师最后也提出另一个参考建议,就是国内参加活动若要变更地点,法官也可考量提高保证金的方式。

 

 

 

中信金控前财务长张明田今天到高院出庭,说明声请变更手机报到的理由。张钦摄
中信金控前财务长张明田今天到高院出庭,说明声请变更手机报到的理由。张钦摄

澄清湖案同案被告,中信金控前财务长张明田也因要南下老家凤山陪母亲及公务出差等,向高院声请增加高雄凤山户籍地的报到地点。检方也同样建议增加电子脚环、手环的科控设备。法官最后谕知候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