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检署指出,叶姓健身教练因涉嫌严重侵害儿童身心之伤害、强制、剥夺行动自由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并于今年2月5日移请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嗣叶男于同日经新竹地院法官裁定以3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命每日上午10时、下午6时至派出所报到。
热门新闻:壹苹10点强打|全台最贵西北学苑!爱犬离奇吐血亡 称商业机密不解释 冷呛饲主:去验尸啊!
而王姓男子为叶男之员工,杨姓女子则为叶男之前女友,两人均明知叶男因涉嫌严重虐童案,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并由法院裁定羁押,后获裁定以3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于新竹县竹北市住所,并命其每日上午10时及下午6时向竹北派出所报到。王、杨2人不仅明知叶男不得擅自离境,且曾多次陪同叶男前往派出所报到,对其报到与限制情形极为清楚。
今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叶男先驾驶其名下车辆前往杨女住处接应杨女及其出国行李;随后再回其住处载取个人行李,并一同前往王男位于新竹市的住处。至该处后,改由王男驾车,3人携带行李驱车前往桃园机场第二航厦,于当日上午6时18分抵达。
到达机场后,王男与杨女各自搬运行李下车,并目送叶男准备出境。王男更当场对叶男说出「兄弟保重」、「再见」等语,明显知悉并默许其逃亡事实。叶男与杨女随后一同前往航空公司柜台办理报到,分别于上午7时53分及7时56分完成通关,并于8时57分一同登上星宇航空航班离境潜逃出国。
嗣杨女于今年4月5日搭乘越捷航空航班自泰国曼谷返国,清晨6时43分通关入境,王男亦再度前往桃园机场接机,并载其返家,然叶男并未随同返台,潜逃出国。嗣因叶男未于今年3月28日如期出庭,法院经拘提未获,方查知上情,并于同年4月1日发布通缉在案。
王男见叶男已出国逃逸,为免遭叶男拖累及取得叶男名下的自用小客车,明知叶男并未同意将该车过户,竟基于行使伪造私文书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之犯意,于4月1日前某日,在不详处所,在具有私文书性质之汽(机)车过户登记书上,伪签叶男之署名并持叶男交付保管之印章1枚盗盖叶男之印文各1枚,并于同日16时32分许,在新竹市监理站持以向不知情之新竹市监理站承办公务员申请办理自用小客车之过户登记。
案经新竹地检署检察官廖启村指挥航警局刑警大队科技侦查队及新竹县警局刑警大队第二侦查队共同侦办后,今天侦结分依藏匿人犯与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杨女及王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