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指出,李女案发后不但指示证人删除对话纪录,到案后还更改LINE帐号,并传讯息通知证人以新帐号联系,又传讯息影响证人证述,认为她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因此裁定羁押、禁止接见通信。
据了解,6日李女以15万元交保后,随即在银楼业者脸书PO文,写下「这几天警方应该会去你们店里询问您们是否有我这个人拿黄金去您店里卖,也请您们依实际告知警方我是否常拿金块去店面卖给您们,我真的是无辜的」。她还写道,「去年6月底,朋友介绍对方(王家)给她,说想请她帮忙把债务清偿,自己当初也诚心地在帮忙。」
李女声称在认识王家大女儿前,对方就已背债不少,她是帮忙的人,「却被认为是坏人、害死他们家的人」,李女以全家7口人发誓,「倘若今天我真的要害他们,我也会用相同方式赔偿他们,我拼著命在帮,警方却拿著我们的命在玩。」然而现在已经有至少6人出面控诉曾遭李女诈骗,有对受害夫妻在民事官司胜诉,但李女一家已经脱产,无法追回损失。
检察官核发拘票并指挥专案小组,14日将李女拘提到案,依相关事证进行讯问,认涉犯诈欺取财、行使伪造准私文书及恐吓取财等罪嫌疑重大,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且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亦有反复实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声押,合议庭也认李女有羁押原因及必要,今(15)天凌晨裁定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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