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应召站去年10月17日透过line群组,向李姓(32岁)、林姓(22岁)及潘姓女子(43岁)传讯「早安,今天天气很好,赶快出来抢钱了!报班,上班时间与下班时间,好让作业可以顺畅,谢谢麻烦配合」,李女回传「3点,诚泰药局,2点,下班」、林女回传「午安,我三点到一点不尾工」、潘女回传「姐姐我今天报3点上班,1点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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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扮老司机逮马伕、小姐等9人。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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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召站接到3女回报后,安排她们坐上林姓计程车司机(60岁)的车,先载李、林两女到三民区热河二街某摩铁接客,潘女则车上等待客人上门;李、林2女进房后报价不分全、半套,40分钟5000元后,客人表明警察身分,将2女逮捕,现场查扣保险套、手机等赃证物。

警扮老司机逮马伕、小姐等9人。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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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循线逮捕「马伕」林姓司机,但林男落网后,辩称他不知道林、李两女去摩铁是要做性交易,车上会载潘女,是因为之前载过她几次,在路边看她眼熟,她说过几天生日,要请他吃火锅。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法官发现,李女3女互不相识,均透过应召平台安排她们去坐林男的车,因此认定林男知情,且认定他是共犯,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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