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指出,该男警与被害女警曾于2021年3、4月短暂交往1个月,趁著2人在台北市东区旅馆发生性行为时,以iPhone手机偷拍2人的性爱影像及女警裸体影片。不料,男警在去年5月27日竟将被害女警在社群平台的贴文、动态照片,结合偷拍影片剪辑成一段13分钟的精华片,并在Telegram群组「内鬼」上刊登「警花风云录」、「IG拥有高达近10万粉丝网美」、「职业还是人民保姆」、「女上位也摇卖力」等文字,吸引网友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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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追查发现,男警还在PO文中强调,影片为第三人称拍摄,可完整看到女主淫荡表情,包含传教士、后入式、口交等,并以帐号「健身教练阿泽」名义,在论坛「小圈子」以标题「这不是大物什么才是大物,限时贩售一周」,以498图币(相当约新台币3000元价格)贩卖剪好的精华性爱片,估计超过百名网友购买。
被害女警后来接到陌生网友私讯,得知自己被偷拍性爱影片兜售后,经友人提供该网址后撷图向妇幼队报案。检警去年6月间南下台中市搜索男警办公处,除查扣其iPhone 等多支手机外,还发现大批随身碟及行动硬碟、记忆卡、远程无线摄影机等设备,检察官侦办后依涉犯无故以录影方式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与身体隐私部位、意图营利贩卖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公然贩售猥亵影像等3罪起诉男警。
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该涉案男警曾在北市内湖分局、松山分局担任所长,后来请调回台中任职,如今竟传出他担任所长期间,曾多次在隐瞒自己有女友的情况下,劈腿、约砲女记者。对此,男警所属分局回应,该员自侦查阶段起已列管辅导,去年7月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并未支领薪资,将依规定从严予以惩处,后续也将配合司法程序从严惩处,绝不宽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