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起诉指出,庄姓男子(22岁)与妻子(20岁)在台中租屋居住,去年7月生下1名男婴,庄男明知男婴才出生10多天,脑部、头颈部发育均尚未完全,甚为脆弱,竟只因为男婴哭闹,就动手施暴。

检方在起诉书中详述庄男的施暴过程,8月12日,庄男将男婴置于其大腿处,以右手大力挥打男婴巴掌3至4下;复于8月22日22时、24日22时,以手用力拍打男婴头部3至4次;8月5日、7日晚间、23日,以双手抱起A童前后、左右多次大力摇晃。

另于8月10日、13日、19日至20日间某时,将男婴高抛后接住;并多次以手指甲掐捏男婴双耳,致男婴双耳有多处开放性伤口。庄妻目睹丈夫多次伤害儿子,却未积极有效制止丈夫、报警、通报社会局、送医等实质作为,放任丈夫持续伤害A童,未尽照护儿子的责任。

8月25日晚间9时许,庄男与妻子见男婴已睡著,2人遂将他独自留在租屋处内,前往邻居家中打电玩及聊天,隔天凌晨返回租屋处时,发现男婴脸色苍白且无心跳,遂于26日0时56分共乘机车将男婴载至大里区仁爱医院。

男婴经急救恢復呼吸心跳后,转往台中荣总救治,但仍于同年9月6日因头部遭外力击打、颅内脑内出血、大脑水肿软化缺氧、急性肺泡肺炎、小脓疡等并发症,而宣告不治死亡。

台中地检署原本依过失致死罪将庄姓夫妻起诉,但法官认为罪名可能变更为成年人故意对未成年人犯伤害致死等罪,依法裁定由国民法庭审理,不过,庄男率先认罪向法院声请以通常程序即一般法庭审理,获法院裁准。

庄妻的部分则由国民法庭审理,但台中地院昨天召开准备庭,庄妻也一改先前态度,愿意认罪,但仍否认动手伤害儿子,并也向法官声请以通常程序审理。审判长表示将与合议庭评议后再裁定。

涉虐死刚出生儿子的庄姓夫妻,原本应由国民法庭审理,却先后向法院声请改依通常程序审理。资料照片
涉虐死刚出生儿子的庄姓夫妻,原本应由国民法庭审理,却先后向法院声请改依通常程序审理。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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