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山分局30日19时许接获报案,指称冈山区中山北路段上发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初步了解为47岁越南籍范姓男子,驾驶普通重型机车,疑似与一辆同向行驶之联结车发生擦撞后倒地,联结车驾驶则未停留,迳自驶离,事故造成范男当场失去生命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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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即通知交通分队及鉴识人员到场勘验侦办,并锁定涉案车辆,于晚间23时许查缉35岁黄姓驾驶到案,依《刑法》第276条过失致死罪及第185条之4肇事逃逸罪侦办。

依据《刑法》第185条之4规定:「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于死或重伤而逃逸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驾驶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4项「汽车驾驶人致人死亡而逃逸者,吊销其驾驶执照,并不得再考领。」进行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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