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指出,林承家将部队购买价值7990元的洗衣金侵占入己后,寄回台南家中使用后,因侵占洗衣机的传言在金防部传开,林男为避免犯行曝光,再指示驾驶兵购买同款的洗衣机放在营区库房,另将已侵占的洗衣机自台南寄回金门,寄放在不知情陈姓友人的工务所,还让陈男写下「洗衣机存放证明书」,谎称洗衣机是寄存并在友人工务所,试图误导调查,脱免侵占犯行,最后仍被调查局在陈男的工务所内查扣被侵占的洗衣机,林承家的犯行因此被揭穿。
林承家不只A洗衣机,监察院在弹劾报告书中指出,林承家在接待国防部军医局晚宴的餐会前,将预先购置的一箱公务晚宴高粱酒,先行扣留6瓶到自己的办公室,还挪用单位物品、浮报帐目、公器私用等,包括在餐厅举办庆生餐会时宴请民间友人,食用官兵餐会部分菜品,还将部队伙食费支出。另在父亲节餐会前,林男以「试菜」名义,邀约同仁到餐厅用餐,费用却纳入部队伙食费支应,还命部属担任军车、公(私)务租赁车驾驶,公务期间搭载亲友在金门游玩。
监院指出,林承家身为军人,诚实廉洁是基本要求,竟利用职务机会侵占公有财物、挪用单位经费物品、浮报帐目及公器私用等,严重损害国军整体形象,除涉犯《贪污治罪条例》、《陆海空军刑法》相关罪责,也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及国军人员廉政伦理须知等规定,有惩戒必要,已依法提案弹劾,全案也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一、二审法官也痛批,林承家身居金防部少将参谋长要职,为国军中坚,深受国家栽培,本应忠于职守为同侪表率,却为牟私利,弃国军忠诚不顾,侵占价值7990元的洗衣机,有亏职守,更有负国家所托,且犯后一再饰词卸责,并委请友人出具寄存时间及证明书掩饰犯行,犯后态度恶劣,无悔改之意,因此判林男6年8月、褫夺公权3年,最高法院今年1月驳回上诉后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