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指出,柯文哲、应晓薇经北院裁定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2人虽提抗告,虽以犯罪嫌疑并非重大,且无逃亡、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无羁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备、身体有恙非保外叫就医难以痊愈为由,请求撤销原裁定,但根据卷内事证及向北院、看守所函调的相关资料,认定柯文哲、应晓薇主张均不足采信,因此以抗告无理由裁定驳回,不得再抗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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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合议庭是在7月21日裁定,柯文哲、应晓薇均自8月2日起延长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李文宗则准以2千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另自停止羁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且需接受手机监控、配戴电子脚镮,若无法于8月1日中午12点前具保,将自8月2日起延押禁见2月,他已于法院裁定交保期前办保离开法院。

沈庆京则获合议庭裁定降保至1.8亿元(其中至少1亿元需以自己名义提出),并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区,自停止羁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且需接受手机监控、配戴电子脚环;若未能于8月1日中午12时前具保,则自8月2日起延押禁见2月。
柯文哲、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卷入京华城弊案,4人自今年1月起羁押禁见3个月,期间经历2度延押获准,上次的羁押期限将于8月1日届满,合议庭7月中旬开延押庭,柯文哲对保释金额直言,若是裁定1亿元交保「利息有多高?更称自己从不贪污「哪来的1亿元」,交保金额若太高,宁可继续被羁押。
沈庆京则因病重,委由辩护律师声请具保停押,北院在7月11日裁定准以「1亿元保金+2亿元人保+科技监控」3项条件停押,期间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同时须施以手机监控、配戴电子脚镮,因人保难寻迟迟未办保,直到北院裁定降保后,他也在期限内筹足保金办保,并在装设完成科技监控后,顺利离开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