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介宗今天出庭时可说是「气定神闲」,虽然在看守所关押许久,但丝毫看不出情绪波动,他当庭向法官说,检察官对其指控「非事实」,数年前他就在高医签署器官捐赠书,死后捐给医院、社会,「没有杀人的理由」,张男强调,自己身材瘦小,要勒死、杀死相对高大的被害人谈何容易,就算下手,邻居也会听到尖叫声,且自己身上应该会留下挣扎伤痕,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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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介宗又说,检察官称他到河边丢弃尸块,他又没走到河边「要怎么丢?」而自己有晨起运动的习惯,每天都会骑脚踏车出门,且每天都有民众在河边晨运,也没人看到他丢尸块,以上说的如果法官相信就派人调查,他不会上诉,请法官速审速决,不要浪费国家资源,别再传唤他出庭,死后遗体交给高医处理。
张介宗也将陈述书递交法官,而检察官要求送精神鉴定,以厘清张介宗的犯罪动机、成因及需求,以做为具体的犯罪剖绘,辩方律师说,这样可能会违反「不证己罪」原则,检察官最后同意只做量刑鉴定:被害人的3名家属到场,法官询问有无意见或是否声请调阅证据,3人均不表意见。
这起惊世骇俗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检警查出,张介宗涉嫌在去年11月29日、今年1月17日、2月2日,先后在公寓2楼住处,动手杀害兄嫂黄姓妇人、在公园结识的左营区张姓妇人及楠梓区赵林姓妇人,3人被害后还遭利器分尸冰存,疑似被张男抛到前镇区前镇运河及高雄港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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