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卓姓男子已婚、育有3名子女,曾在台中市政府担任区长职务,目前已退休;洪女则是荐任九等公务员。卓妻主张,去年就怀疑卓男有外遇,今年2月底无意间看到他与洪女的LINE对话内容,卓称呼洪「老婆宝贝」、「亲爱的」,并谈及亲吻、抱抱及露骨之性爱亲暱内容,卓男还传送多张裸照给洪女,2人并在情人节当天出游,在旅馆发生性行为,已侵害其配偶权,向2人求偿60万元。
热门新闻:高雄男持刀大闹义大医院 妻子却陈尸家中「墙壁有喷溅血迹」
卓男抗辩称去年下半年就有意和妻子离婚,但因耽搁未积极处理,他与洪女并非情人关系,情人节当天虽一同出游,因他脚踝长期运动伤害无法长时间走路,才会事先安排汽车旅馆休息,但2人并未发生性行为;至于2人LINE对话中关于性爱之言论,实为他为避免性功能退化,而以此方式为想像刺激并表述内心苦闷。洪女则辩称卓男告知她已离婚,相关亲密对话均当作成人间的玩笑,不以为意。
不过,法官根据卓妻提供卓男与洪女之间的讯息内容,发现卓男多次传送其裸露之性器官照片给洪女,并留言「人家都在回想我们一起缠绵悱恻的爱抚及礁溪第一次跟老婆宝贝真正紧密结合」、「一直在想著今天弟弟用力抽插妹妹的情形呢」、「弟弟要进进出出,在里面和妹妹一起感觉彼此的情欲交流」、「人家每天都嘛想著要舔吻妹妹呢」等。
法官认定卓男、洪女之间互动亲密程度,已逾越正常社交及朋友互动范围,足以破坏原告婚姻,判决2人应连带赔偿卓妻40万元,可上诉。

新北原民联合文化活动「屿海交织」千人齐聚! 市府送喜讯:首座祭仪广场明年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