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指出,张纲维今年4月2日经讯问后,认定他涉犯《证交法》特别背信罪、《商业会计法》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刑法》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业务侵占罪、背信罪、《民用航空法》等罪嫌重大,非予羁押显难进行审判、保全执行,4月2日执行羁押,6月20日裁定延押至9月1日押将届满。

 

合议庭认为,张纲维羁押原因仍在,审诸张曾有违背法院指示应遵守事项情形,经本院告提醒后仍有违背情形,其违规情节重大,可预期其逃匿可能性甚高,有逃亡之虞,为防免逃逸情形发生,经讯问后,斟酌张曾是远航负责人且为桦福集团实际负责人,有相当人脉,又张曾被限制住居后擅自迁居他处,经检察官询问后才告知,并有提领大额现金、名画等搬至亲友住处,更为躲避民间债权催债而隐匿行踪、资产等行为,为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认张有续押必要,因此裁定自9月2日起延羁2月。

张纲维不只涉嫌掏空远航32亿元被判刑,目前正在高院审理中,他日前又被检调查出涉嫌于2013年间,将旗下2公司位于新北市淡水区的土地卖给另一家公司,再以建案向银行贷款逾30亿元,款项到手后未还款,建案也变成「烂尾楼」,银行已于2021年列为呆帐,北检7月15日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兵分4路搜索2公司及周姓、林姓被告住处,并约谈5名被告、2名证人到案,另提讯张纲维说明,全案朝银行法诈害银行罪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