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检起诉指出,郑宏志任职北荣及阳交大时,利用采购、审查与验收核销等权限,要实验室亲信张文姬找厂商合作,张文姬因此找上经营医信公司的余家琛、朱琴珍,编造「人类纤维脢原试剂」等耗材需求,持郑男的图章诱使主管签章,再利用不实验收纪录与发票向院方核销,医信公司屡屡得标,但自2011年至2023年间完全没有进口纪录,也没有支付任何金额购买货品。

检方还查出,朱琴珍以「留抵货款」名义管理款项,先扣除11%至20%管销费,其余则由张文姬指示回流,累积1479万元流入郑、张帐户,部分金额则供2人缴纳卡费639万元(郑约9万元、张逾630万元),其余则包括购车、缴保费、旅游等。

检方侦办时,郑宏志虽辩称采购业务由张文姬处理,实验室的耗材有「支援」机制,不同计划的经费可以一起核销,还说自己曾透过瑞典教授购买aFGF蛋白质,该产品很昂贵,无法以正常程序核销。张文姬也承认「2成管销、8成科内使用」分配,但只是避免计划款被收回,且超过50万元的采购都有向郑报告。

朱家琛则供称,起初有进口少量样品,后来依张文姬指示,帐务全交给妻子朱琴珍处理。朱琴珍则坦承虚开发票、款项回流并代缴信用卡,这些都是「依照指示处理」。至于主管黄雪珍,她坦承在验收单盖章38次,都没有核对货品,当时认为是张文姬获郑授权才配合。

检方认定郑宏志5人涉及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加重诈欺、登载不实及填制不实凭证,除依法起诉,并向法院声请没收3377万余元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