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于去年5月间,一名32岁陈姓女子报案称已长达一周联系不上母亲,由于母亲节将至,她便前往其住处按门铃、却无人回应,因此报警请求破门寻人。
不料,警方一打开门就闻到一股浓浓尸臭味,屋内祖孙3人已陈尸「反锁卧房」,并遭棉被包裹且遗体肿胀,判断死亡已超过七天,但因门锁并无明显破坏痕迹,故初步判定疑似为外力介入、恐为熟人作案。其中,案发后随即搭车离去、一度逃亡的妹夫张男被警方锁定为重大嫌疑人。
经调阅监视画面,警方一路确认张男先是出门拦下计程车、接著搭乘高铁前往台中,因此十多名员警便循线南下追缉,后来才终于在其藏身的西屯区租屋处将人逮捕归案,而张男见大批员警攻坚时的态度也十分淡定、几乎没什么反应。即便从台中被押回新北三重警分局、双手遭上铐,张男仍全程坚持要抱著陪同逃亡的爱犬「糯米」。
判决指出,张男在去年4月30日晚间至5月1日期间,先是趁著妻子陈女于凌晨熟睡时,一手拿压在陈女脸部、一手勒住陈女的脖子,导致陈女窒息死亡;时隔一天,张男再度趁著岳母刘女熟睡的凌晨时分,以双手用力勒住刘女脖子,使得刘女接续死亡;直至同日下午,张男再以双手及充电线勒毙陈童,并拿毛巾塞进陈童口内。
就在连续杀了3人之后,张男竟还窃取陈女、刘女的身份证件、存折、提款卡及手镯的财物,并分别提领帐户中金额、上包养网站「包我宝贝交友网」消费升级VIP会员,甚至在逃亡期间假以张男父亲的名义入住台中旅馆,借此隐匿自己的身份。
案经新北地院国民法官庭审理,国民法官认为张男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际,以残忍的手段陆续杀死3人,且在最后杀死陈童时,前后折磨陈童历时数十分钟,可谓「虐杀」、「视人命如草芥」。此外,张男犯后于台大医院精神鉴定团队的鉴定过程中,仍再度表示「还是会杀死刘女」等语,显见并无悔意,一审依犯2个杀人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处张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