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队警员黄先翊获报前往处理,林男表示因下雨才把机车停在超商骑楼下后离开去处理事情,但处理完后回到机车停放处,却只看见原本立中柱的爱车变成斜停,车身也出现多处擦痕,怀疑爱车有被人擦撞,所以报警求助。

黄先翊陪同林男调阅周边监视器,画面中显示有辆机车骑入骑楼时,疑因地面湿滑失控「甩尾」,进而撞倒林男机车,肇事骑士虽将机车扶起,但未停留便离去,警方以车追人,通知43岁王男到案说明。

王男到案坦承确有此事,他表示当时是认为林男机车没有明显损伤才离去,但警方拿出车损照片后,他对自己的草率态度感到抱歉,询后被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

警方提醒,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民众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留在现场配合处理,无论事故大小,切勿因自认情节轻微或不知所措而迳自离开,以免面临更严重法律责任,损及自身权益及他人安全。

王男撞倒林男机车后,虽有将机车扶起,但未留在原地等候。翻摄画面
王男撞倒林男机车后,虽有将机车扶起,但未留在原地等候。翻摄画面
王男撞倒林男机车后,虽有将机车扶起,但未留在原地等候。翻摄画面
王男撞倒林男机车后,虽有将机车扶起,但未留在原地等候。翻摄画面
王男撞倒林男机车后,虽有将机车扶起,但未留在原地等候。翻摄画面
王男撞倒林男机车后,虽有将机车扶起,但未留在原地等候。翻摄画面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醉男扑倒女子性侵未遂!身分证落在现场 警方循线逮捕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