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缘于2024年间,警方调查一起假投资真诈财的案件,先逮捕车手后,循线查出虚拟币流向,发现部分虚币转到邱嘉群的钱包,顺利查出邱男加入Telegram 暱称「刚」、「大麻卷一根」、「李教官」等人组成的诈骗集团,再透过脸书、IG等社群平台张贴假投资、假交友、假赌博、假贷款等讯息,诱骗被害人上钩,诈骗4.7亿余元。
检方起诉指出,诈团为掩饰、隐匿赃款去向,层层移转赃款后再回流,其中一部分转入邱嘉群的「Binance交易所」虚拟货币钱包内,发现邱男知道诈骗集团需要大量境外手机门号,以便注册TG、IG、LINE、Tinder等帐号。
邱男见贩售虚拟门号有利可图,于是在2023年6月加入诈团,自网站上储值申设大量虚拟门号,再将验证码卖给诈团,每个门号收取8泰达币报酬,赚取37万8300元,认定邱男是诈团共犯,去年11月起诉移到北院审理,今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