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佩雯年轻时曾在旅行社负责票务工作,趁著职务之便,以集资购买便宜机票再转卖赚价差话术诈得2700万元,被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判刑定谳入狱服刑。然而,罗女获准假释后仍不知悔改,涉嫌勾结男子郑淳骏并将目标瞄准沈裕雄,于2019至2023年间再以相同手法,搭配有特殊管道可投资移民等借口诈骗沈男,4年来得手逾51亿元。

罗佩雯自今年2月侦查期间即遭到收押,并于同年6月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后,仍获法院裁定羁押禁见3月。本月2日,北院考量罗女一路遭关押逾6个月,应已体会被剥夺人身自由的痛苦,而无甘冒羁押风险、任意与共犯勾串情事,因而准予罗女以500万元交保,另须接受科控、装设电子脚环1年。

不过,检方不服裁定提起抗告。经高院合议庭评议,认定北院并未具体说明罗女的羁押必要性为何不存在;再者,罗女虽供称认罪,但仍争执犯罪所得多寡及没收等,攸关犯罪情节、规模及犯罪所得去向等相关事项,且针对其前夫谢宗翰等亲属涉洗钱部分,仍未具体说明。

另外,高院参酌罗女先前曾删除群组间的对话纪录,后续又以相同手法犯罪,经科刑并执行完毕后再犯本案,其在海外已有相当资产,以本件犯罪金额达50亿元却仅具保500万元,限制出境、出海及配戴电子脚镮科技设备监控,是否足以确保罗女不逃亡、不再犯?因而认定检察官抗告有理,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北院更裁。

上月22日,罗佩雯出庭被问及延押意见,岂料才刚拿起麦克风就掉泪。罗女感叹被关押近7个月,已经超过半年没看到家中幼子,然而孩子年幼,不希望小孩发现妈妈不在,就觉得「母亲不要他了」;她更说道,自己小时候也是在没有家人的环境下长大,因此很能够理解父母突然离家的感受。

罗佩雯挂念小孩,提及小孩今年刚好升上小学五年级,她也知道未来恐会面临刑期,但希望在入狱前的这段时间能够好好安置父母,回家帮孩子做好心理建设后再去服刑,因此请求法官给她一个机会交保,并愿意接受科技监控或每天到派出所报到等任何防逃措施,强调「真的不希望小孩在这段时间没有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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