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诈骗的刘女指控,许女明知帐户供他人使用极可能成为诈团收钱工具,却仍将2023年4月26日申办的中信银帐户、台新银帐户的网银帐号、密码及提款卡交给诈团使用,还依诈团指示登入数位APP绑定,诈团成员取得帐户资料后,就以假投资真诈骗手法诈骗,她误信为真,于是在同年5月3日、4日分别汇款60万元、40万元至许女的中信帐户,同月11日再汇185万元、100万元至其台新帐户,共385万元,旋遭诈团转汇一空。

刘女认为许女提供帐户帮诈团洗钱,要负赔偿责任,因此提告向许女先求偿150万元。

许女无奈指出,自己也是受害者,她纯粹为了办贷款才提供中信、台新帐户给「全球融资理财公司」代办,没有参与诈骗,更没料想到会被拿去做诈骗使用,请求法院驳回刘女请求。

法官审理认为,许女确实曾被刘女控告涉嫌,但新北地检署侦办后认定许女没有犯案动机及嫌疑,对许女不起诉处分,刘女不服声请再议也经高检署驳回确定,认定许女并未诈骗刘女。

法官并调取刑案相关卷证,从检方侦查中提出的通讯软体LINE对话纪录,可知诈团成员「陈冠宇」联系许女,自称是「全球融资理财有限公司」,告知可协助评估、制作资料提高许女在银行的信用分数,并代其申办贷款,还询问许女住处、职业、信用状况、负债情形、联络方式等个资,要求提供双证件正反两面照片,还要求提供帐户指示绑为约定帐户,表示将存入款项建立被告信用分数。

许女还曾询问「陈冠宇」,「证件不会拿去做违法的事吧」、「我的帐号不会因此变成警示帐户吧」、「我相信你们拜托不要害我」等,「陈冠宇」回讯,「我们这边工作都是保密的不会泄漏你的个人隐私」、「这个你可以放心」、「所以我是帮你查询分数确定可以的话才能帮你做资料」,更在许女寄送帐户资料后称,「跟你说一下资料写好了,下午帮你送件」、「帮你送银行的资料」、「报备一下目前正常,下个礼拜应该就可以过了」、「帮你查询了这星期五之前会下来」,许女还感谢对方。

法官根据许女与诈团对话内容,以及被控洗钱案不起诉处分确定等,认为诈团花费相当时间与心思取得许女信任,指示许女交付帐户资料,许女抗辩自己也遭诈团蒙骗内容非需,更认定许女交付帐户资料后,该帐户已脱离许女管领,刘女汇入该帐户后就被诈团提领一空,许女并未受益,既使许女有获利,也不存在于自身,许女不必负返还或偿还责任,刘女没有理由向许女求偿150万元,因此判决驳回刘女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