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川表示,身为被偷拍的当事人,今天前来北检提告黄国昌、凯思国际负责人李丽娟、组织狗仔的记者谢幸恩及不起诉处分书中的4名狗仔,共7人,提告的内容包括《个资法》、《社会秩序维护法》、妨害秘密等罪;同时,因凯思国际疑涉有港资,因此也一并告发《国安法》,并检附相关事证。
王义川指出,过去在不起诉处分书中,明确记载的是对方跟了我整整9天,不是在路上遇到,也没有事先接获讯息,从他去银行、返家再出门,全程均遭跟拍,这也都不是公开的活动、行程,因此才针对此部分再提出告诉。
王坦言,被跟拍当下他还没担任公职,当下也完全不知情,这些内容和狗仔间有什么关系,也需要进一步厘清。
律师表示,即便是公众人物,不代表其私生活要被摊在阳光下,包含狗仔违规跟拍他违规左转,这都属于王义川私人的事情;另外,若媒体要去跟拍或跟监,前提是该名对象已涉有不法,在法律层面才合理,但在还没有明确事证的情况下,却全面性、无差别、不分党派、不分人士地进行政治跟监,这很明显已经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