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安南区土地重划引发的争议事件,南检起诉书中指出,高进见得知佃西重划案有利可图,2019年时与业者廖坚志接洽,表示要购买抵费地,双方协议未果买卖不成,但郭信良竟于2021年6月时出面,挟议长权势以高男曾向廖提议买卖抵费地为由,称「口头契约也是契约」,向廖索要1300万的高额贿款,廖男先后拿出500万、800万给予2人。

一审法官认定郭信良、高进见各得一半,依共同贪污收贿罪重判并追征不法所得,二审法官重新审视证据,发现廖坚志从侦讯期间到法院出庭,前前后后提出9次不同说法,供词「反复不一」且未见有明确证据,证明财物流向转交给郭信良,郭出庭也坚持收受金钱,强调「若真有贿款,金额应明讲清楚,不可能含糊」,辩护人也质疑廖坚志正词无法作为定罪基础。
检察官则主张辩方刻意模糊事实,强调一审认定郭、高分领贿款,请法官参酌原卷证据,不宜轻信辩方「翻案说法」;二审法官审理后认定现有证据不足,改判郭信良、高进见收贿部分均无罪,但高进见教唆伪证罪仍维持6月刑期,廖坚志亦判无罪,仍可上诉。


台中惊见非洲猪瘟!养猪大县彰化急推5措施 厨余一律送焚化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