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今(22日)发文表示,用变更体位方式逃兵,基本上就是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3条,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也触犯行使伪造文书罪,如果是私文书,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林智群认为这个案子比较需要讨论的是「拘提」、「上铐」,除非有紧急状况,可以迳行拘提,一般情况下都是地检署、法院发传票,你都不来,警方才会去家中拘提,可是修杰楷等艺人,都有演艺事业,且购屋置产,发传票应该会出庭,「有必要用拘提方式处理吗?」
此外,拘提「必要时」可以使用戒具(上铐),可是修杰楷他们有要逃吗?特别是坤达还从加拿大飞回来,他如果要跑,干嘛飞回来?那有必要给他们上铐吗?他也提到贾静雯称「修杰楷被上铐时,小孩还在旁边,吓哭了,有必要这样吗?」认为「也许检警是要用这个名人案例杀鸡儆猴,可是手段可以再细致一点」。
修杰楷遭检警拘提时,贾静雯人在国外不在家中,她透过经纪公司表示,配合调查是人人应尽的责任,并透露2个孩子看到爸爸被警察带走受到了惊吓,据《自由时报》报导,警方澄清,当天是出门口后,才将修杰楷上铐,并且顾及其尊严使用外套掩盖。
火線話題 | 优质偶像也闪兵
這篇報導屬於「 优质偶像也闪兵 」主題

一票艺人闪兵都因「高血压」 前台大医:年轻人高血压很怪!2情况得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