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自28日起连续3天密集开庭,审理进入最后一天,今日由检辩双方进行辩论环节。历经全天候庭讯,简女在审判最终的发言机会中,撑起她疲弱的身躯缓缓站起,在一旁法警及律师的协助下,以这几天相对镇定的语气,缓缓道出案发后及在台北女子看守所羁押间的心境。
「我想对我的两个宝贝女儿说对不起,是妈妈的错,妈妈再也不会犯错。」简女表示,她知道自己犯了无法弥补的错,但她愿意接受任何刑罚。另外,她也想要对老公、小姑子和白爸爸、白妈妈,及她的父母、弟弟说声对不起,「对不起,我做错了」。
简女说道,在过去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她都在问自己「那一天为什么要做那么丧尽良心的事情?」、「为什么我的女儿不见了?」每天醒来,她都在问十万个为什么,同时也一直深深地思考该如何赎罪?如何赎作为一个母亲该承担的罪?今天都是她的错。
话锋一转,简女也想谢谢所有法官们及在场的人,「谢谢你们(在场)都是因为爱我的女儿,我深深地感到后悔,也愿意接受所有的判决」。此外,她也想要谢谢台湾的法律,让她有法扶的协助并接受法官、检察官审判,「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请给我改过的机会」。
「最后还是想跟大家说对不起」,简女形容,在北女所的每秒钟,对于她来说形同千年、万年,之所以能够撑到今天,除了有女儿托给她的梦外,其此是台湾的法律,让她在北女所有心理老师、身心科医师并接受各个课程,每一次都令她感到特别感恩,其实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对待)。
简女表示,自7月2日起她就是个罪人,不值得有好的人、事、物发生在她身上,但是她仍然可以感受到周围每个人对她的温暖及点点滴滴,在北女所吃过的生日餐、这辈子第一次的健康检查,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身为罪人在北女所接受的一切,「真心地感谢大家爱我的女儿,所有人都爱我们,谢谢你们给我的爱,我有感受到的到,谢谢大家」。
检方认定,简女涉犯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嫌,审酌简女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结果均属最严重;另简女身为生母,犯罪手段凶残、犯罪情节重大,本案并无「情堪悯恕」情节,客观上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不适用《刑法》第59条减刑规定,但考量简女罹患郁症的生活状况及社会复归可能性,得酌情予以减轻其刑,最终对简女求处无期徒刑。
简女的辩护律师则主张,简女长期受郁症、家庭与经济压力多重打击,在绝望之下犯案,且案发后自首认罪并向家属道歉,期间罹患创伤后压力症,但也积极参与治疗,本案有可能符合「情堪悯恕」事由,期盼法官能审酌是否符合《刑法》59条减刑要件,并建请法官对简女判处8年有期徒刑。
全案于今日辩论终结,合议庭将自31日起进行终局评议,并订于11月3日下午2点30分宣判。对此,简女希望收公文就好,将不到庭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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