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民众投诉指出,2012年10月间,当时的桃园县政府地政局核定由前桃园县平镇市长叶步来主导、承办人为李秋蓉(前县议员、已故),并由叶步来儿子挂名负责人的升咏建设公司负责开发的「平镇区山峰市地筹备会」,同年11月他透过友人与叶步来等人签订开发契约书,约定给付1,200万元,可取得开发完成后(住宅区建地)抵费地200坪。
2014年1月,叶步来因在1996年担任县议员时,利用平镇市垃圾风暴,从中向厂商索贿,转任市长后更向对方要求插干股,借此收受不法利益1200万元,最高法院依贪污罪判刑15年定谳,且因未到案执行,为桃园地检署发布通缉;而他担心1200万元投资款血本无归,找到叶步来,并由叶步来的弟弟及儿子背书,在民间公证人及律师见证下签立公证书,确认该笔投资款,并备注重划区如重划未通过,以投资金额返还,并补贴银行利息。
邱姓民众指出,平镇区山峰市地重划会获准成立进行开发后,他却发现自己未在地主名单内,不仅无法配地,1200万元的投资款也因为叶步来遭通缉、对方不认帐,根本要不回来,虽曾委托律师发函追讨,却也不了了之,直到找到鹰腾法律事所律师林钰雄、庄明达追查,才知道遭到叶氏家族的坑骗。
林钰雄、庄明达律师指出,2015年6月17日筹备会以重划会名义出具重划计划书;同年8月13日重划会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选出理事李秋蓉,以及叶步来的儿子担任监事,随后召开理监事会议,由李秋蓉担任理事长。
2015年12月11日,召开重划会第二次理监事会议,授权理事长李秋蓉寻觅专案公司、合约内容授权理事长签定、重划经费举措委由开发商全权办理,最后并择定由当时担任该次会议记录的叶步来之侄女,在同年6月16日成立仅半年的建设公司负责开发。
律师团指出,重划会主张此为签订投资之筹备会为叶步来个人行为,与重划会无关,但依契约所载重划范围与重划会重划范围完全相同;且叶步来的儿子担任多届的重划会监事及候补监事,最后并由叶步来侄女担任负责人的建设公司来开发,可见该市地重划系由叶氏家族主导。
投诉人指出,如今山峰市地重划案已办理配地作业,重划范围与重划会、甚至于筹备会重划范围完全相同,明年初可办理土地登记及点交作业,而他投资的1200万元石沉大海,且同他类似遭遇者不下10人,质疑这是一件家族联合诈骗的土地开发弊案,他已委托律师具状控告提吿叶步来等4人涉犯诈欺取财罪嫌,并要求还给他一个公道。
桃园市府地政局表示,山峰市地重划案开发面积约87公顷,重划区土地所有人约1300人,并在今年9至10月办理土地分配公告,预计明年初可办理土地登记及点交作业。地政局今年7月间曾接获邱姓民众陈情,但因其签订合约属于「私约」,地政局事先不知情,目前已责由重划会协调解决,地政局将监督后续处理情形。
另依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办法第18条规定,筹备会、重划会如有违反法令、擅自变更经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核定之重划计划书或废弛重划业务者,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应予警告或撤销其决议。情节重大者,得命其整理,必要时得解散之。
地政局指出,按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办法第18条所谓违反法令,系指违反市地重划相关法令而言,因邱男非重划区内土地所有权人,所陈情契约争议属私人债权契约,尚非属奖励土地所有权人办理市地重划办法第18所规范范畴,惟地政局仍将督请重划会协助处理。
《壹苹新闻网》记者也向山峰市地重划会进行查证,但柜台人员表示,包括理事长及建设公司负责人均外出不在,记者留下名片请对方能够连系,但迄截稿前仍未取得回应,也未能联系上叶步来的儿子及侄女。但依据重划会在今年9月16日函复邱姓民众内容,仅称筹备会无权利能力,请邱姓民众与签约投资之个人行使权利。
另外,桃园地检署表示,只要收到民众提告,检方一定会著手侦办调查。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