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指出,吴男自知在中国没存款,只是缺钱花用,竟突发奇想于2023年4间,在网路认识小玲并得知她有点积蓄,于是对小玲谎称须透过认识的地下汇兑业者将存在中国的积蓄换汇回国,但无法支付换汇手续费,于是向小玲商借,等换汇成功横,就归还借款并额外给予报酬。小玲误信为真,陆续交付吴男共21次约28万余元(诈欺部分已判1年定谳)。
吴男诈骗小玲钱财得逞后还想骗色,于是以地下汇兑业者要求提供2人的性行为影像证明为情侣,小玲拒绝,但吴男表示,若不提供性爱影像,恐难取得他在中国的资金,晓铃仍坚决不愿与吴男嘿咻,但深信地下汇兑业者存在,最后决定赴约与吴男商讨是否有无其他方法解决,于是在2023年5月20日独自到宜兰县与吴男见面,并由吴男开车搭载。
吴男见小玲在其车内有机可乘,声称地下汇兑业者在附近监督2人,须立刻拍下口交影像给业者人员确认,就可取得换汇款项,小玲听闻后,自认只身一人与吴男在车内,若不配合恐遭吴男或地下汇兑业者不利,就在恐惧压力而被迫隐忍屈从,让吴男边以手机拍摄,边将生殖器插入其口中抽插直到射精。小玲事后多次要求吴男还款均借故推托,才知受骗。
高院审理时痛批吴男虚构地下汇兑业者诈骗被小玲,还利用她孤身在其车内的恐惧心理,强行逼迫小玲口交并录影,但考量吴男部分认罪,且与小玲和解,因此依对被害人为录影犯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全案上诉三审后,最高法院今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