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分署表示,住在八德区的廖姓男子(47岁)自102年迄110年间,累计4次拒绝酒测,遭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处罚锾117万9,000元,因逾期未缴纳,经移送桃园分署执行。

执行人员追查廖男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12月5日前往其住处查访,现场会晤廖男父亲,得知廖男长期深陷酒瘾困扰,家人苦劝无门,恳请政府能伸出援手,乃主动向廖父提供卫生福利部「酒瘾治疗费用补助方案」以及相关治疗资讯,请其转交廖男。

未料,仅隔三日,廖男主动至桃园分署表示:其实一直有戒酒意愿,但因酒瘾治疗费用过于高昂而作罢,如今得知有补助方案,决定要把握这个难得的机会,彻底戒除酒瘾。而对于罚锾部分,廖男说明其现在在工地打零工,生活确实有困难,承诺每月将尽力缴纳5,000元,并表示待日后经济状况改善,会主动提高缴纳金额。

禁止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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