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指出,中科院资讯通讯研究所联安计划林姓专案管理组技术师(36岁),负责中科院院区智慧型监控指管系统网电基础工程标案相关业务,其经由某光电公司彭姓总工程师(51岁)之引介,结识另一家光电公司陈姓负责人(女,68岁)和该公司陈姓协理(女,56岁)。

而光电公司陈姓负责人等为能顺利取得院区一项约2亿元的智慧型监控指管系统网电基础工程标案,遂要求林男提供院区工程尚未公开之招标图說、厂商资格、专案进度等资讯,并应允支付每份标案资料8万元(或笔电等财物)之阅览费。另约定顺利得标后,再行支付相当于标案金额7%之后谢金,并将工程下包予林合作之工班,且由彭男担院区工程之总工程师等条件。

林男遂于今年4月起,数次将尚未公开、且去除中科院浮水印之标案资料交予陈姓负责人等人、企图以此方式帮助该光电公司取得标案。惟因工程标案资料外流为外界知悉,且经执法机关调查,中科院遂将标案下架,该光电公司始未能顺利得标。

全案经桃园地检署肃贪专组检察官赖颖颖指挥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及新北市宪兵队于今年9月2日发动执行传唤林男到案,并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嗣后分析比对林男之手机、笔电等电磁记录,发现陈姓负责人等人均涉有重嫌,遂陆续执行搜索,传唤陈姓负责人等人到案,始查悉林男等人犯罪计划。

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依涉犯刑法第342条第2项、第1项背信未遂罪嫌;林男另犯第132条第3项非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嫌,于今日侦结起诉移审,并声请法院分别量处1年至2年6月徒刑。

桃园地检署指出,中科院为我国国防自主与军事科技研发之核心重镇,其研发成果关乎国家存亡与全民安全,地检署将持续站在执法第一线,与各执法机关密切合作,全力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窃取国家机密或关键技术之不法行为,守护国人赖以生存的自由民主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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