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宇甄表示,监察院作为宪政体系中的监察机关,负有监察百官、纠弹不法、维护国家廉政体系的重责大任。监察权的存在,原意在于制衡行政与司法权,确保权力不致滥用。但是,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竟被爆出多次利用公务车载送其私人饲养的爱犬前往美容店,这种滥用公器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规定,更严重践踏了监察机关应有的道德标准,损害监察院的公信力,若他还有点风骨,应立即请辞负责。

许宇甄质疑,李俊俋身为负责监督全国公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的核心人物,却带头违法,试问这样的官员如何有脸要求其他机关守法?监察权的权威建立在清廉与中立之上,当内部官员率先违纪,则整个体系的正当性便荡然无存。

许宇甄痛批,监察院秘书长职责是院内最高行政主管,应协助院长推动监察业务,管理内部机制。然而李俊俋却选择将权力资源用于个人私事,利用公务车及公务员接送自家的爱犬前往宠物美容店,此事看似琐碎,实则严重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及相关公务车使用规范。此非单纯「疏忽」,而是对权力的错误认知与自我道德标准的全面沦丧。

许宇甄再质疑,监察院本应是国家监察百官及廉政的堡垒,但现在内部却纪律松散,缺乏行政纪律,是什么原因导致李俊俋这样的高层官员不再惧法、不再自律?甚至毫无羞耻地滥用公物,践踏制度?监察院应该立即检讨改正!

许宇甄认为,监察机关的存在价值,在于成为全国政府机构的道德与法纪守门人。御史制度的核心精神是「不畏强权、铁面无私」。监察委员拥有弹劾、纠正与纠举的重大职权,若无相对应的道德自律与身教力行,将只会沦为滥权与虚伪的象征。监察院的信任危机与制度败坏,不能只靠表面惩处或舆论压力解决,李俊俋应该知所进退,自行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