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114年度预算编列约新台币10.9亿元,其中含人事费8亿余元,而原编列业务费2.4亿元,遭立法院删减2.3亿元、达96%,只剩约1000万元,使监察院多项业务停摆。立法院日前否决行政院覆议案,总统于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

监察院认为,业务费遭立法院极其荒唐离谱地大幅删减96%,已明显逾越合理范围,创下史上恣意违宪恶例,立法院逆宪而行,意图瘫痪监察院宪政功能运作,实质撤废监察院,形同「假删减预算之名,行修宪废院之实」。

监察院监察调查处长杨昌宪在诉讼代理人律师王首雁陪同,3月24日到宪法法庭递状声请释宪。监察院声请的案由为,为行使职权,认中华民国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中,有关删减监察院岁出预算之法定预算部分,有违宪疑义,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并溯及自114年1月1日失效。

司法院今天指出,宪法法庭依《宪法诉讼法》第32条第2项规定评议,已于28日经大法官过半数同意受理。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不满「禁伐补偿」未用特别预算 高金素梅怒轰:续冻结政院5亿预算